“我就是那么小心眼儿”里昂:“我也觉得很幸福,亲妈66果然见不得我苦苦空虚个千年,所以最后的最后不是让我遇见了N穿的小乙么,心中有爱,等个千年算啥呀!至少我变成白骨后又再次的帅了回来,至少给老婆的第一印象是非常的。”不管说多少,我个人觉得抛开以前66的小说进行品析的话,这本目前看来还是很不错的,算是有想法,也会巧妙的借鉴一些经典小故事的操作手法来处理文章,或者说,这就是乐飘飘现代人的优势发挥作用吧!我看的仙侠文不是很多,大部分都是超级虐心的,但是这一本至少在行文开头就是一种很欢快的文风,是作者的一贯特性,也是因此很多读者追随的原因之一。这就是国策上的君民鱼水情么?这叫鱼肉情还差不多。回到修仙这事情上,血羽之精防御型护身金光太过惹眼,飘飘必须尽快找到修炼的方式,不是为了欺负人,而是要在高手的剿灭下,能当一个合格的逃兵,保住这悬在脖子上的脑袋正常喘气和思考。“冤枉啊,那根本不可能!”逮到这个话头,中型男哭喊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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